不要在重庆开车,这11种行为,驾驶证一次性扣完12分

随着三秦“夏季严整治、减事故”道路交通攻坚战的深入,郏县交管大队聚焦“源头、城市、公路、农村”四大主战场,对各类违法行为开展“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的道路交通秩序整治行动。

白云山中队一班人天天行动,天天巡查,抓住周末和“逢十”的重要时间节点,对涉牌涉证违法行为进行专项打击。

2019年8月20日,一名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的驾驶人被行政拘留。

拖车没商量

当日16时08分,佳县交管大队白云山中队民警在沿黄公路吴佳线12公里处巡查时,发现一辆陕K * * * 1的红色摩托车有躲闪迹象,遂组织检查。驾驶人张,男,经与警用移动终端上报的身份证号比对,得知其未取得该摩托车准驾车型的驾驶证。通过查询陕K****1号牌,他发现车型为红色JL110-2A,大车架号码为* * * * * * * 11000883,发动机号为01300933。然而,张在现场所骑的摩托车

为核实摩托车和号牌陕K * * * 1的真实来历,民警将张某带回交管大队做进一步调查。在办案中心询问时,张某如实交代了车牌的来历:陕K * * * 1车牌是他原来买的二手摩托车上的旧车牌。摩托车转卖给他人时,他留下了车牌。后来,他又买了现在的摩托车。为了表现“正规”,防止交警检查,他今天骑的摩托车上挂了陕K * * * 1车牌。

通过对办案民警进行道路交通法现场培训,张某已认识到自己存在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和同时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两种违法行为,并表示愿意接受法律处罚,不再违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的规定,对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罚款500元,并处以行政拘留七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第三款之规定,对其违法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的行为,处以3000元罚款;扣押车牌,扣留机动车,直到提供相应的合法证明后再归还机动车。(李雪薇)

注意 电动两轮 轻便 摩托车是机动车,上路骑行必须办理驾驶证 行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