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代位追偿的缺点具体如下:

1、支付了保险赔偿金的保险人不一定可以向造成保险事故发生的第三人追偿成功

法律规范之中仅规定了包保险人可以享有代位追偿权,但是没有规定第三人一定需要向保险人支付赔偿金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十六条 保险人应以自己的名义行使保险代位求偿权。

根据《保险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的诉讼时效期间应自其取得代位求偿权之日起算。

(2)《保险法》

第六十条 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前款规定的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已经从第三者取得损害赔偿的,保险人赔偿保险金时,可以相应扣减被保险人从第三者已取得的赔偿金额。

保险人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不影响被保险人就未取得赔偿的部分向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2、并不是所有的保险事故发生之后,都适用代位追偿

代位求偿权不适用于雇主责任保险,这是由于保险公司代位请求权基础是被保险人享有请求赔偿权利,而在雇主责任保险中,被保险人雇主不是权利主体,保险公司没有行使代位权的基础。

拓展资料:

保险双方在代位求偿中的权利义务

(1)保险人的权利义务

保险人的权利是保险人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的。

保险人的义务是保险人追偿的权利应当与他的赔偿义务等价,如果追得的款项超过赔偿金额,超过部分归被保险人。

(2)被保险人的权利义务

1、在保险赔偿前,被保险人需保持对过失方起诉的权利;

2、不能放弃对第三者责任方的索赔权;

3、由于被保险人的过错致使保险人不能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的,保险人可以相应扣减保险赔偿金。

4、被保险人有义务协助保险人向第三责任方追偿;

5、被保险人已经从第三者取得损害赔偿的,保险人赔偿保险金时,可以相应扣减被保险人从第三者已取得的赔偿金额。

一般来说,第三人如果实施侵权行为之后,导致保险标的灭失、或者是受到了其他损害,保险人首先享有的是要求侵权人向自己支付赔偿金的权利。

如果损害结果在保险人的赔偿范围之内,那么被保险人还享有向保险人提出获得保险赔偿的权利。

在同时享有此两种权利的情形下,被保险人可能会选择走代位追偿获得经济赔偿金。

保险的意外情况:

1.通常来讲,交强险是对于车辆事故发生之后的人身伤害和财产伤害进行一定的赔偿,但是最高额也是有限制的,不可能无限制的赔付,还有划痕险这种东西是专门针对于车辆上的划痕来进行赔付的。

2.如果出现了交通事故,造成车体大面积的损坏,此时划痕险也是没有用的,所以在各式各样的案件当中会出现各种各样的人身伤害或者是财产损失,此时保险是没有办法一一赔付的,所以就算保险上的再全也不可能百分之百的赔付。

3.通常来讲,在交通事故之后,所与交通事故有关的损失或者是支出是应当赔付的,不过非交通事故所造成的损害或者是疾病此时是不属于交通事故的范围之内的,那么也不可以要求对方或者是保险公司来进行赔付。

4.例如,在将当事人送往医院的过程当中又出现了意外而导致再一次受伤的话,此时就不属于上一个交通事故的理赔范围之内了,此时这个后果就应当由当事人自己承担。

以上就给大家解释了,通常我们所说的是车辆上了全险是什么意思,其实这个全险也不等于全赔,因为这不是所有的东西都可以赔付的,一定会有一些意外情况是保险的范围之外,此时是需要自己赔付的,不过通常来讲,如果有经济能力的话,还是要对车辆上的保险比较全一点比较好。

人保车险走代位三者不配合最终是什么样的结果

人保车险走代位三者不配合的情况可能会影响到保险理赔的进程和结果。

如果出险的汽车由于三者都选择了不配合的情况,导致事故责任难以界定,那么最终结果可能为以下几种情况之一:1. 驾驶人承担全部责任:这种情况下,出险车辆的驾驶人可能需要自行承担全部的事故责任,包括车辆损失和相关的人员伤亡赔偿等。

因为在保险公司的处理中,驾驶人没有协商解决事故的配合,因此保险公司也无法给出最合理的赔偿方案。

2. 出险车辆承担部分或全部责任:如果三者都不配合,那么保险公司也难以判断出事故责任。

因此,在赔付时,保险公司可能会将责任划分为多种可能的情况,出险车辆需要承担其中的部分或全部赔偿责任。

3. 未能获得赔偿:如果双方都不配合,那么保险公司难以判断事故责任,进而可能会拒绝赔付。

在这种情况下,车主需要自行承担所有的损失和赔偿费用。

因此,如果出现人保车险走代位三者不配合的情况,建议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并与当事人进行沟通。

在这种情况下,最终的赔偿结果可能需要由法院判决,车主需要付出更多精力和时间进行应对和解决。

代位赔偿有什么影响

自从车险费更改之后,无责一方也能行使代位追偿。

众所周知,代位追偿是保险公司的一项义务,在车主遇到第三责任方拒绝或无力赔偿、第三责任方故意拖延赔偿、第三责任方拒签责任认定书以及第三者逃逸的情况下,可以向保险公司申请代位追偿。
为什么不建议代位追偿
那么,代位赔偿有什么影响?

代位赔偿有什么影响?

目前,保险公司存在的代为赔偿都是分为【权力代位】和【物上代位】,如果被代位追偿就尽力配合保险公司进行赔偿,在代为赔偿顺利进行的情况下,被代为赔偿的责任方第二年的保费会增加。

如果责任方未履行则会被保险公司起诉,甚至有可能上央行征信黑名单,影响个人征信。

小结:保险公司规定,无责一方行使代位追偿不算出险;有责一方行使代为赔偿则为出险,车主需要谨慎使用这项权利。

有责一方包括车主负次责、同责、主责等责任,这种情况下行使代位追偿,才算做出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