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杜南记者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获悉,宝马(中国)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决定,召回部分进口宝马iX、i4电动汽车,生产日期为2021年9月28日至2022年6月10日,共计38辆;召回日期为2019年2月7日至2019年8月29日,共计3辆进口宝马i3电动车。
据了解,此次召回的车辆中,部分进口宝马iX和i4电动汽车为2021年9月28日至2022年6月10日期间制造,部分可能因制造误差导致动力电池单元中混入异物。这会造成电池内部短路。严重时可能导致动力电池起火,存在安全隐患。宝马将对召回范围内的车辆进行免费维修,并将车辆上可能存在缺陷的电池模块更换为正常的电池模块,以消除安全隐患。召回前,驾驶员应暂时避免给车辆充电。
此次还召回了部分生产日期为2019年2月7日至2019年8月29日的进口宝马i3电动车。车辆内电芯制造工艺异常,可能造成动力电池过度自放电。极端情况下,动力电池模块会过热,因此不排除起火的可能,存在安全隐患。宝马将对召回范围内的车辆进行检查,并免费更换有缺陷的电池模块,以消除安全隐患。
采写:南都记者方